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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伍建設是根本,工作提升有保障(組圖)
- 發(fā)布日期: 2011-06-08
- 生成日期: 2022/6/1
- 發(fā) 布 人: 衛(wèi)通達
- 信息來源: 齊魯晚報
泰安交警邁著步伐穩(wěn)步向前。
整齊劃一的巡邏隊伍,保障了道路的暢通。
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團結的領導班子,鍛造著新時期自己隊伍建設的靈魂。 |
文/片 本報記者 孔紅星 通訊員交宣
6月9日,全省公安交警隊伍建設工作座談會在泰安舉行,這說明泰安交警隊伍所開展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果。近年來,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省交警總隊和市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,櫛風沐雨,守衛(wèi)千里交通線,確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(xù)穩(wěn)定。
生命代價贏得榮譽這是敢打必勝的隊伍
2011年的日歷已經翻過很多頁,可是在很多人的腦海中,“1.04事件”帶給人們的震撼依然清晰。泰山警察用一次輝煌的隕落,挽回了許多人的生命。這其中,泰山交警熠熠光華,書寫下交通警察馴服重大刑事犯罪的全國紀錄。
明星的閃耀,源于星河燦爛。在信仰的戰(zhàn)場上,泰山交警始終把生命保持在沖鋒的姿態(tài)。這一切,源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黨委始終把隊伍建設作為創(chuàng)業(yè)爭先的根本,努力建設一支敢打必勝,群眾信賴的泰山交警隊伍。近年來,支隊共有18個集體、344人次受到市局以上表彰。其中,支隊被泰安市人民政府榮記集體二等功一次,一名英烈被公安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授予全國公安機關“一級英模”榮譽稱號,兩名大隊領導被授予“二級英模”榮譽稱號。7人被公安部、山東省人民政府記個人“一等功”獎勵,2人被泰安市人民政府記個人二等功獎勵,13人記個人三等功獎勵,2人被評為全省優(yōu)秀人民警察,實現(xiàn)隊伍建設、業(yè)務工作雙豐收。
隊伍建設逐步細化分管部門各司其職
記者采訪中了解到,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隊伍建設中,始終堅持隊伍促進業(yè)務,業(yè)務鍛造隊伍的理念,將隊伍建設與業(yè)務工作緊緊捆綁在一起,圍繞業(yè)務抓隊伍。泰安交警支隊結合創(chuàng)建“強市名城”工作,增設景區(qū)交警大隊。
據介紹,規(guī)范基層交警大隊內設機構,合理劃分警務區(qū),形成支隊大隊中隊權責明晰、各負其責、高效運轉的隊伍管理體系,有力保障業(yè)務工作開展。在教育培訓工作中,注意民警個體情況“因材施教”,堅持推行“菜單式”自選教育培訓模式。推出涵蓋車管、事故、交管、文秘、宣傳等各項交通管理工作的培訓科目,每個科目按照初、中、高級細化等次,民警根據自身情況,按照每年不少于15個工作日的標準自選參加培訓,解決自身業(yè)務中急需提高的問題。
在此基礎上,支隊還推出“一月一考”練兵考核工作機制,除派員參加上級機關各類培訓外,還常年堅持不斷地組織大練兵、全員法律法規(guī)考試、全市交警部門中隊干部集中教育培訓,法制員資格、事故處理執(zhí)法資格、車駕管上崗資格等專業(yè)崗位培訓教育活動56次,培訓民警8776人次。規(guī)范民警警容警姿,增強了隊伍的紀律意識和團隊意識。
推廣績效考核制度警心警力警風逐步提高
為進一步激發(fā)隊伍活力與戰(zhàn)斗力,支隊制定完善了《全市公安交警系統(tǒng)隊伍正規(guī)化建設考核辦法》、《考核標準》,廣泛推廣績效考核制度。特別是在全市暢通安全行“包保責任制”和“星級路創(chuàng)建”工作中,明確任務,明確標準,明確獎懲。
形成了支隊考大隊、大隊考中隊、中隊考民警的三級考評體系。嚴密的考核體系,使各級領導對一線民警工作重點、工作進度、工作成績一目了然。支隊每月召開一次講評會議。每月一考核,每月一獎懲,每月一兌現(xiàn),保證了對各項工作及時、科學、準確評價。支隊在2010年選配中隊干部中,新選配58名中隊干部,均是各項業(yè)務考核中的佼佼者,樹立了整個隊伍爭先創(chuàng)優(yōu)的良好風氣。
據了解,文化建設對民警執(zhí)法思想具有潛移默化的引導作用。為牢固樹立民警“理性、平和、文明、規(guī)范”的執(zhí)法理念,泰安交警支隊堅持不懈地開展文化育警活動。支隊成立泰山交警藝術合唱團,開展各類合唱活動11場次;組織泰山文化、文明禮儀知識等“一月一講”公安大講堂27場次;組織乒乓球比賽,游泳比賽等健身活動9場次。豐富多彩的警營文化,推動“促警情,凝警心,促警力,樹警風”躍升到一個嶄新的高度。
整理:洪麓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