烏魯木齊一騙子租車倒賣租賃公司8輛車
- 發布日期: 2011-06-17
- 生成日期: 2022/6/1
- 發 布 人: 衛通達
- 信息來源: 新疆都市報
天山網訊(新疆都市報記者繆彥彬 通訊員王蕾報道)以租車為名,交付押金后,轉手把車低價賣給別人。6月16日,新疆都市報記者從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水區分局新興街派出所了解到,一犯罪嫌疑人以此種手段詐騙汽車租賃公司汽車8輛。
據辦案民警介紹,6月6日上午,水區分局新興街責任區刑警隊接到受害人王某報警稱:5月5日,犯罪嫌疑人金某持假身份證以租車為由,將其2009年購買的一輛價值8萬元的中華駿捷車開走,一直沒有歸還,后來通過車上的定位系統調查發現,轎車被人以4萬余元的價格賣到了烏蘇市。
通過對案件的分析,新興街派出所民警于6月6日下午,在南關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將犯罪嫌疑人金某抓獲。
經審訊,金某,26歲,男,烏市人,由于從事二手車交易賠了本,欠了別人30多萬元,為了還賬,鋌而走險想出詐騙汽車的辦法。
從今年4月份開始,金某每次來到汽車租賃公司,都用準備好的假身份證登記,以租借幾天時間為由,在繳納幾千元押金后將車開走,前后騙得8輛車,并以3-4萬元的價格分別賣到奎屯、烏蘇等地,贓款用作抵賬和個人揮霍。
目前,金某涉嫌詐騙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據了解,今年以來租賃汽車詐騙案件時有發生,目前汽車租賃行業管理不到位、存在漏洞是造成嫌疑人得手的主要原因。租賃者租車只需要出示身份證、駕駛證、戶口本等證件,按照所租車輛的規格交納押金。在出租方疏忽大意的情況下,租賃者使用假證件,極可能蒙混過關。
而一些租賃公司為了壓縮成本,不給車輛安裝GPS定位系統,加大了車輛出租后被詐騙的風險。
民警建議,為減少汽車租賃詐騙案件的發生,租賃行業可以采用酒店管理的模式,與公安機關聯網,將租車人的身份信息及時通過網絡查證,核實租車人真實身份。
同時,不論車輛價值大小,都應在車內安裝定位系統,汽車一旦出租,可以清楚掌握車輛的位置、去向,為找回車輛提供便利條件。
整理:洪麓豐